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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县网安部门联合破获一起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抓获嫌疑人1名。
2019年2月,彝良公安机关接到某足浴城报案称,其收银电脑被人非法入侵并控制,修改充值金额十余万元,接报后,市县网安部门侦查发现嫌疑人张某(化名)从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期间,非法入侵某足浴城收银电脑100余次并非法控制。通过对某足浴城收银系统进行修改、充值、消费,涉案金额达2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现已被依法逮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285条第2款明确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昭通网警巡查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