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哪些人需要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2022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2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
02、哪些情形无需办理个税年度汇算?
答:纳税人在2022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1)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2)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4)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03、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有哪些缴税方式?
答: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即第三方支付)等方式缴纳应补税款。邮寄申报并补税的,纳税人需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
04、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应该在什么期限补缴完毕?
答:2022年度汇算申报后,如果需要补税,纳税人应在2023年6月30日前补缴税款。为避免汇算末期扎堆办理,请尽早办理补税业务。
05、未按规定补税,会有什么后果?
答: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部门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对于涉税金额较大的,税务部门将进行提示提醒,对提醒后未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进行督促整改,对仍不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进行约谈警示,约谈警示后仍不配合整改的依法立案稽查,对立案案件选择部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进行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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