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牌支付机构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发布《关于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自曝公司存在“跳码”这一违规行为。
拉卡拉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在收单业务中存在部分标准类商户交易使用优惠类商户交易费率上送清算网络,公司已按照相关协议将涉及资金退还至待处理账户。本次重大事项以及后续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图片来源:拉卡拉企业公告
“在收单业务中存在部分标准类商户交易使用优惠类商户交易费率上送清算网络”这句话看似专业其实并不难理解,通俗些就是业内俗称的“跳码”。
比如,你在某某餐饮刷卡消费,签购单上显示的是某某餐饮,但是信用卡消费短信以及对账单上显示的却是某某加油站,甚至是某某医院、学校等,这一情况说明你遇到“跳码”了。
支付公司为何要铤而走险“跳码”?这要从POS机刷卡手续费率说起。
2016年以前,我国采用区分商户类别来制定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标准的模式,相关费用按照一定比例在发卡银行、清算机构以及收单机构之间分配。
其中,除公益类实施零扣费外,餐饮娱乐类、一般类比如百货、批发等这些地方,以及民生类超市、水暖等缴费,手续费费率分别为1.25%、0.78%和0.38%。
2016年3月,发改委和央行发布了《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对银行卡收单业务的收费模式和定价水平进行了重要调整,于2016年9月6日正式实施,因此被业内称为“96费改”。
也就是在2016年9月6日这天起,中国的银行卡市场开始迈入第五个刷卡手续费价格改革周期。
目前我国收单市场格局中,银行卡刷卡手续费主要有三个部分,分别是:发卡行服务费(发卡银行收取)、网络服务费(清算机构收取)和收单服务费(收单机构收取)。